新竹市衛生局今(9)日表示,今天中午接獲南投縣衛生局通報,該縣日正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南崗廠,就所販售之「綠豆」,進行自主檢驗,結果檢出殘留農藥與規定不符,要求業者於5月10日中午12時將該產品下架完成,5月20日前完成下游廠商回收。其中「(軍)南-綠豆350克」(2016年01月08日、2016年08月07日及2016年12月10日有效),通路下游有本市全聯福利中心。新竹市衛生局午間即派員至8家全聯福利中心稽查下架情形,各分店現場日正「南北坊」(350克)綠豆及綠豆大麥仁總計238包產品皆已下架退貨。
衛生局呼籲食品業者,倘食品檢出殘留農藥超過安全容許量,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5款規定,不得製造加工、販賣、輸出入含有農藥之不合格原料或產品,違者依同法第44條規定處新臺幣6萬至2億元罰鍰。食安法第7條規定,食品業者於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應立即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售及辦理回收,並通報所轄衛生局,違者將依同法第47條處新臺幣3萬至300萬元罰鍰。
新竹市衛生局表示,民眾有食品衛生安全問題,歡迎撥打專線1999或新竹市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03)5353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