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文化局表示,藝文中心及新莊文藝中心等展場具有完整的展出設備,平時除辦理各項邀請展、主題展外,更提供創作者、藝術同好團體辦展。
即日起到5月底止受理申請類別,包含水墨、膠彩、油畫、水彩、版畫、書法、 篆刻、雕塑、陶藝、工藝設計、攝影、綜合媒材等,歡迎從事美術創作個人與團體,踴躍提出申請。
文化局表示,為讓更多的藝術家及團體有展出的機會,近2年內曾申請通過且安排展出者或學校、社團畢(結)業展,以及插花、樹石、盆景、漫畫與各式收藏品展覽等非屬純美術範疇者,不受理申請。
文化局表示,審查通過者將優先依意願安排於105年1月至12月的展覽檔期展出,歡迎全國優秀、傑出藝術創作者踴躍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