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姓借款人急需用錢周轉,四處找當舖借錢,行經這家當舖,見店門口張貼「全縣最低息」廣告,即進去借了新台幣2萬元,辦妥借貸手續後,卻馬上被扣1800元利息,按月繳月息1800元,繳付一年含預扣共13期,利息總計付了2萬3400元,本金依然是2萬元。
黃男後來發現友人在別間當舖借2萬元,月息僅500元,讓他覺得廣告騙很大於是報警。
高市警局刑事警察大隊獲報後,日前搜索位在原高雄縣的這家當舖,在店內查扣借款人簽具商業本票、身分證影本、當票、行照等,並將蔡姓當舖老闆及其2名員工帶回偵辦。
警方調查,該當舖借款人約有100名,他們借款金額3000元至40萬元不等。
警方呼籲,民眾向當舖借款需注意業者有無依當鋪業法規定,除計收利息及倉棧費外,不得收取其他費用,年息最高不得超過30%,倉棧費則以借款金額的5%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