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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市公所建人行道 縣議員控告市長

中央社/ 2015.04.30 00:00
(中央社記者郭芷瑄屏東縣30日電)屏東縣議員蔣月惠今天率領民眾到屏東地檢署,控告屏東市長興建人行道縮減快車道,公然製造公共危險。

蔣月惠率領20多名民眾到地檢署按鈴控告屏東市長林亞(上艸下純),她表示,屏東市公所目前在屏東市許多路段施工,加寬雙向人行步道近8公尺,消滅了路肩,沒有喘息空間禮讓救護車或消防車優先。

蔣月惠表示,增設人行步道上障礙太多,包括有大型的變電箱、路燈、紅綠燈,還有公車站與出租公共腳踏車,又鋪設藝術磚塊,讓電動輪椅、電動代步車、手推輪椅、娃娃車根本無法通行。

蔣月惠說,老人電動代步車或殘障電動輪椅,依交通法規,並沒有行駛在道路的路權,但因市公所人行道設計不良,致使這些車輛不得不行駛在一般道路上,導致險象環生。

一名60多歲的騎電動代步車的婦人也到場抗議,她說,去年因行駛在一般道路上,被機車撞翻受傷,卻反被機車騎士控告,檢察官還判機車騎士勝訴。

蔣月惠認為,至少要有2個快車道,但她說,已抗議多次,市公所無動於衷,只好訴諸法律。

市公所表示,人行道改善現有道路路肩違規臨停、併排停車等亂象,提供安全徒步空間;規劃原則盡量不變動原有車道數及寬度。

市公所表示,此案依行政程序提報縣府核備並轉陳營建署補助辦理,並由營建署發包施工,經警察局交通隊審查通過後辦理,並沒有違反公共安全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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