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長鄭文燦29日在市政會議中表示,勞動檢查目前的分工是勞動部勞檢所負責勞工安全衛生法的職權,地方勞動局負責勞動基準法等涉及勞動條件的檢查。市府明年7月將成立勞動檢查處,他指示勞動局對勞動檢查業務做好籌備工作。
鄭文燦表示,勞動檢查分成兩部分,勞動部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進行勞動檢查,如工作場所職災,由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檢查;直轄市政府的勞動局則依據「勞動基準法」對勞動條件進行檢查,雙方各有不同的責任及範圍。
鄭文燦指出,職業安全與勞動條件息息相關,例如不符勞動條件超時工作,可能導致工安意外事件的發生。因此,市府勞動局必須落實勞動條件檢查,也要與中央勞動部也要建立良好的聯繫制度,確保勞工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