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4款1.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日期:104/04/292.原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9,450,000股。3.變更後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資本公積發放現金股利94,500,000元。4.變更原因:依照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七十二條之一規定修正積本公積增資案。5.其他應敘明事項:股利分派如嗣後因本公司股本發生變動,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致配股率因此發生變動者,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