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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區演訓案 海軍下週一開權保會

自由時報/ 2012.08.11 00:00
〔自由時報記者王貝林/台北報導〕海軍一六八艦隊越域操演案,海軍下週一將為對被記大過提出申訴的艦隊長張鳳強召開權益保障委員會,了解懲處依據、程序是否妥當。國防部昨也召開「國軍演習紀律檢討會」,要求未來上級單位對操演過程務必全程參與指導,下級也要虛心接受指導管制,各單位要以該案為鑑痛定思痛,深切檢討並記取教訓,不容再發生類似情形。

海軍司令部政戰部副主任聞振國昨受訪表示,海軍權益保障委員會是針對張鳳強被記大過的法理問題,確定懲處程序是否完整、引用法條有無失當,並不會去處理相關當事人證詞是否說謊的問題;除非軍高檢案情重審無法釐清證詞真偽,才有可能詢問當事人是否願意接受測謊,但就本案來說,應無此必要。

聞振國指出,此案問題重點並不在隨艦裁判小組長隋己龍是否有制止張鳳強將艦隊駛出操演範圍,因為演訓裁判官對艦隊長下的指令並無權制止或勸阻,就算隋有勸阻,也是不當的做法;對於張鳳強下指令駛出操演範圍,隋己龍應做的是先詢問其原因,若張回答是要驗證戰術作為,隋也可以用下達新狀況要求的方式,誘導張回到操演範圍內。

聞振國說,隋己龍是因沒善盡裁判官的職責受罰,與有沒有制止張鳳強無關;至於作戰官因是張鳳強下屬,已善盡勸阻張越域操演的職責,所以未受懲處。

針對「海軍一六八艦隊違反操演紀律案」,國防部昨特別召開「國軍演習紀律檢討會」,由參謀總長林鎮夷一級上將主持、副部長趙世璋上將、副總長執行官高廣圻上將、國防大學校長陳永康上將、各軍司令及國軍相關重要幹部出席與會,國防部長高華柱也在最後進行精神講話。

林鎮夷在會中強調貫徹「一級督導一級」的重要性,並以「一六八艦隊違反操演紀律案」為例,強調自計畫審查、演習整備至執行與檢討階段,上級單位必須採全程參與指導,協助執行部隊管制,在適當時機發現問題,解決問題;下級單位也要虛心接受指導與管制,才不致發生脫序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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