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虎尾镇 美股 劉文楷警察

朱立倫赴陸案 聯審會決議許可

中央廣播電台/劉品希 2015.04.29 00:00
移民署聯審會今天(29日)審查通過新北巿長朱立倫赴中國大陸的申請案。對於朱立倫的申請書上並未列出「朱習會」(朱立倫與中共總書記習近平的會面),移民署表示,聯審會只就申請內容進行審查,但在核發許可函時,會要求朱立倫非經陸委會或相關主管機關同意,不得與對岸簽署協議或合作行為。

身兼國民黨主席的新北市長朱立倫5月初將赴中國大陸參加兩岸經貿文化論壇(國共論壇),並將與中共總書記習近平會面。朱立倫日前透過新北市府向移民署提出申請將到大陸參加國共論壇、市政交流及座談,但申請表上並未提及「朱習會」,遭在野黨立委質疑此行的合法性。

移民署29日上午會同陸委會、國安局召開「聯合審查會」,審查會認為朱立倫赴陸行程符合「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許可辦法」第六條第四款規定,也就是經所屬機關遴派或同意出席專案活動或會議,因此決議許可朱立倫赴陸。

針對朱立倫申請書上並未列出「朱習會」,移民署入出國事務組組長張素紅表示,聯審會只會就申請內容進行審查,內政部在核發許可函給朱立倫時,將載明請新北市府轉告朱立倫應遵守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相關規定,也就是未經陸委會授權或相關主管許可,不得與大陸地區簽署協議、合作行為,或締結聯盟。她說:『(原音)內政部在核發許可函的同時,我們會將公文內載明新北市政府要轉知朱市長應遵守兩岸條例第5條之1、第33條之1、第33條之2的規定,非經行政院陸委會的授權或該主管機關的同意,不得與大陸地區簽署協議或者合作行為,或締結聯盟。』

張素紅強調,所有縣市首長赴陸申請案都是按照相同程序辦理,在審查通過、核發許可函後,聯審會會將赴陸計畫及行程公告在移民署全球資訊網。

至於朱立倫以「密件」提出申請,張素紅說,這只是新北市府的內部作業程序,對聯審會而言,申請案的性質與其他申請案相同,都可解密公告於網路上。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