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國家能源局這份計畫公布後,並發出相關事項通知指出,考慮今年首季包括新疆(含兵團)、吉林、遼寧等省(區)棄風限電比例增加較快,暫不安排新增項目建設規模,待上述省(區)棄風限電問題有效緩解後另行研究制定。
棄風限電是指風力發電發展初期,因相關建設不匹配或不穩定而導致的風力資源浪費。
通知要求,各省(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能源局)要加強項目審批管理,項目業主單位要選取有開發實力、工程經驗豐富、管理團隊能力較強的企業,嚴禁不具備開發意願和開發實力的企業獲取資源後,違法違規倒賣批文等行為。
新華社報導指出,大陸國家能源局正組織編制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三五」(2016-2020年)規劃,預計今年9月規劃初稿成形,並徵求意見與建議,於12月底前形成大陸全境的規劃送審稿,按程序批准後印發實施。
報導說,「十三五」規劃將突出轉變能源發展方式和推動能源結構調整,統籌可再生能源本地消納及外送電需求,並研究提出支持可再生能源發展的配套政策和保障體系。
新華社引述一份數據稱,截至今年第1季,全大陸的風電累計併網容量1億107萬千瓦,總量年增25%,提前完成風電「十二五」規劃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