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警局交通大執法 遭批矯枉過正

客家電視台/
11 年前
【楊以諾 苗栗】

苗栗縣警局近來交通大執法,針對縣內都會區如頭份、竹南及苗栗市等鄉鎮市的違規停車,強力取締,當地居民質疑,連自家前面都不能停車,深夜也在取締,民進黨苗栗縣黨部主委李貴富與黨籍縣議員公開抨擊苗栗縣政府及苗栗縣警察局矯枉過正,並質疑是縣府財政困窘,才出此下策。

警方一遇到違規停車立刻向前勸離,若是車主不在就立即開單,苗栗縣警方最近,針對逆向、路霸、併排及橫向停車的違規車輛開罰,經過強力取締後,4月份交通事故明顯下降。

苗栗分局副分局長 鍾興民:「那經過4月份取締後,可以看得到很明顯的,我們的交通事故大幅降低,尤其是在市區道路裡面,為公路4月份交通事故的件數,降低最多。」

不過強力取締的結果,卻造成了部分民怨,有人質疑警方矯枉過正,不但讓生意難做,就連民眾自家門口也無法停車,更有地方民代抨擊,難不成是縣府財政困窘,才轉而向百姓搶錢。

民眾:「縣政府沒錢不要叫百姓出,(會覺得有這樣的聯想?)會啊!沒錢就找百姓出。」

民進黨苗栗縣黨部主委 李貴富:「苗栗縣鄉下地方,竟然搶錢搶到白線都要開罰單,這實在太誇張了,我想縣政府這個作法,要檢討一下。」

苗栗分局副分局長 鍾興民:「這個罰單,均移由公路機關來裁罰,罰鍰的收入並非由縣府收取,尤其警察機關,在取締車輛違規的目的,絕對是在維護大眾的交通安全,與縣府財務不佳,增加縣府收入完全沒有關係。」

警方指出,3月份已有開勸導單提醒民眾,4月份開始才強力取締,也有民眾表示,取締不法 還道於民,才是根本之道,而依據道路交通違規罰鍰,收入分配及運用辦法,各地方政府舉發的違規罰鍰,都是先繳到國庫,再依比例分配地方政府,可分配到75%的罰鍰金額,苗栗縣政府103年罰鍰歲入,約1億4800萬元,在政府財政困難情形下,也難免讓人將取締與搶錢劃上等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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