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抗網路霸凌 英警:留證據不回應

中央商情網/
11 年前
(中央社記者黃貞貞倫敦2015年4月23日專電)網路霸凌在英國已成令人憂心的社會問題,目前英國沒有特定法律規範網路霸凌。警方建議,遇到網路霸凌時不要回應,更重要的是要留下證據報警或通知主管單位,不要默默承受。

根據網路寬頻公司Europasat3月進行的調查,高達48%的青少年表示曾遭到網路霸凌,18.9%的受訪者坦承自己曾對其它人的照片使用不恰當的字眼,14%的人承認曾發表霸凌的訊息。

調查還發現29%的成人及39.5%的兒童都表示,社群網站讓他們可以說出平常不敢說的話。

2013年8月年僅14歲、品學兼優的英國少女史密斯(Hannah Smith),不堪遭網路霸凌,上吊自殺。她心碎的父親事後查出,女兒使用一個位在拉脫維亞的ask.fm網站,這個社群網站讓使用者以匿名方式發表意見和張貼文章。

史密斯的輕生對她的家人乃至英國社會帶來很大衝擊,她的父親希望政府可以立法嚴管網路,保護脆弱的青少年。

英國教育部針對史密斯自殺的意外表示,沒有人應成為霸凌的受害者,在日常生活中屬非法的行為,在網路上同樣是違法,對他人進行惡意攻擊,淫褻或威脅行為者,將會受到嚴厲懲罰。

目前英國並沒有針對網路霸凌的法律,不過警方表示,有幾項相關法律可以適用,包括1997年通過的「免騷擾保護法」(Protection from Harassment Act)、「惡意通信法」(Malicious Communications Act)、「電腦濫用法」(Computer Misuse Act)等。

警方建議,被人在網路或以簡訊方式霸凌時,不要回覆或回傳報復性的訊息,如果可能就立刻封鎖對方,同時保留霸凌的訊息或相關資料,年輕人遇到霸凌時應馬上告知家長,並進行舉報。

警方也建議家長,多留意孩子是否有不尋常的行為舉止,例如易怒,比平常更頻繁使用手機或上網,改變朋友圈等,如果孩子遇到霸凌,要提醒他們不要報復,並保留證據。

如果霸凌者是同校同學,應通知學校處理,同時通知提供網路服務的公司,將霸凌的內容移除,如果霸凌的行為很嚴重,可能涉及犯罪行為,應考慮通知警察,不要讓自己成為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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