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時數將增8小時 勞團:無法理解
中央廣播電台/楊文君
11 年前
行政院會今天(23日)通過勞基法部分條文修法草案,勞工法定工時改為單週40小時、也就是全面週休二日。對此,勞工團體表達歡迎,不過,條文中也將每個月的加班上限從現行的46小時增為54小時,勞工團體批評,這是「減多少、補多少」, 呼籲應維持46小時上限。
行政院會23日通過勞基法修法,勞工法定工時由雙週84小時,改為單週40小時,每個月加班上限則調高為54小時,立法院也將力拼三讀,最快明年將全面享有週休二日。
對於法定工時縮減,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表示肯定,希望能在五一勞動節前順利通過,但每個月加班上限從現行的46小時調高為54小時,他認為每月工時減了8小時,但加班上限卻增加8小時,變成「減多少、補多少」,呼籲應維持46小時上限。孫友聯說:『(原音)如果你從官方的統計數字去看的話,事實上我們平均的加班時數也沒達到現行法規裡面的46小時,所以我真的不知道為什麼一定要把加班時數提高54小時不可。』
勞工團體也主張,現行加班費應該從1.33至1.66倍,提高至1.55至2倍,讓勞工獲得合理報酬。此外,年總工時也應該下降,包括特休假應確實落實、責任制工時及變形工時應全面廢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