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8款1.股東常會日期:104/04/232.重要決議事項:壹、報告事項:(一)審計委員會查核本公司103年度決算報告。貳、承認事項:(一)承認本公司103年度營業報告書。(二)承認本公司103年度財務報表。(三)承認本公司103年度盈餘分配案。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業經本公司董事會代行股東會承認通過。4.其他應敘明事項:依金融控股公司法第15條及公司法第128-1條規定,由董事會代行 股東會職權,於董事會通過後即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