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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審駁回馬英九特別費案 大法官提名人林俊益:可受公評

NOWnews/ 2015.04.23 00:00
記者王鼎鈞/台北報導

大法官換血,總統馬英九今(23)日正式提名林俊益等4人,咨請立法院行使同意權。由於林俊益在最高法院任職法官期間,承審馬英九台北市長特別費案的三審,駁回檢方上訴,無罪定讞,引來各方質疑。林俊益回應說,任何法官的判決都是可受公評的。

林俊益是在副總統吳敦義主持的司法院大法官被提名人介紹記者會,回答媒體提問時,作上述表示。

林俊益說,司法人員就自己承審案件,依據法律處理,他在最高法院確實處理,合議制由審判長加上4位法官共同審理,任何法官的判決都是可受公評的。

他還說,法院處理案件一定講究程序優先原則,程序合法才會進入實體審判,合議庭認為特別費上訴不合法,程序上沒有進入實體審判門檻,不符提起三審要件,所以駁回。

審薦小組召集人吳敦義則說,馬總統完全尊重審薦小組建議,大法官提名人選都是各款目推薦第一名。

總統府發言人陳以信昨表示,決定人選過程中,全無個人因素考量。

府方指出,林俊益為現任台灣士林地方法院院長,台灣大學法律系學士、輔仁大學法研所碩士、政治大學法學博士。實任法官達23年,歷任士林地院庭長、台灣高等法院法官、司法院刑事廳廳長,長年辦理刑事審判業務,曾參與推動制定《刑事妥速審判法》,修正《刑事訴訟法》、《刑事補償法》、《提審法》等重要刑事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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