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23日提名大法官:黃虹霞、吳陳鐶、蔡明誠、林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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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王鼎鈞/台北報導

總統府人士22日透露,由於即將有4位大法官任期屆滿,馬英九總統依據憲法賦予職權,將於明日上午正式提名黃虹霞、吳陳鐶、蔡明誠、林俊益為新任大法官,並咨請立法院行使同意權。

府方人士說明,馬總統此次提名人選涵蓋審、檢、辯、學,是為讓大法官會議能兼顧各方平衡。其中律師類別,是首次被列入大法官提名款目當中。並由於4位現任大法官離任後,大法官會議的成員中,將會相對缺乏具備豐富刑事審判經驗與具備檢察官背景者,因此在審薦過程與最後決定提名人選時,均就此特別納入考量。

以下是大法官提名人選簡單背景:

黃虹霞為現任律師,台灣大學法律系學士。執業律師經驗達35年,曾任國際婦女法學會中華民國分會理事長,曾承辦古金水、江國慶等多起公益辯護案件,並致力推動婦女權益保障。

吳陳鐶為現任法務部政務次長,中興大學法律系學士、法研所碩士、美國美利堅大學國際法碩士、澳大利亞邦德大學法學院法學博士。實任檢察官經驗達31年,歷任士林地方法院檢察長、台灣高等法院主任檢察官、最高法院檢察官、法務部法律司司長與常務次長,具完整檢察工作及法務行政歷練。

蔡明誠為現任台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台灣大學法律系學士、法研所碩士、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曾任台大法律學院院長與法律系系主任、科技部人社中心執行委員,長期專研智慧財產權理論與實務,致力培育智財權專業人才。

林俊益為現任台灣士林地方法院院長,台灣大學法律系學士、輔仁大學法研所碩士、政治大學法學博士。實任法官達23年,歷任士林地院庭長、台灣高等法院法官、司法院刑事廳廳長,長年辦理刑事審判業務,曾參與推動制定《刑事妥速審判法》,修正《刑事訴訟法》、《刑事補償法》、《提審法》等重要刑事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