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店員接獲客人想買店外模特兒身上之衣服後,店長清點並於當(17)日下午18時調閱監視器查看後,才發現衣服與背包遭1名頭戴全罩式安全帽、戴口罩、身穿紅色短袖、藍色短褲中年婦女竊取而向警方報案。
苗栗警分局南苗派出所接獲邱姓店長報案後,根據店家監視畫面內之竊嫌特徵,調閱案發處所周邊監視器影像過濾,經抽絲剝繭發現於案發時段在苗栗市中正路日新街口有1名騎乘機車之婦人,其身著與體態特徵與嫌疑人相符,循該機車之行跡方向查出黃姓車主涉嫌重大。
於104年4月20日10時10分許,查知竊嫌落腳於苗栗市新東街1處民宅,經埋伏守候發現黃嫌出現立即盤查,黃嫌見事跡敗露向警方坦承於104年4月17日16時許有竊取苗栗市日新街上1家服飾店店外模特兒身上之衣服及背包,並搜出贓物,警方偵訊後依竊盜罪函送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苗栗分局分局長范織坤對南苗所員警能迅速將嫌犯逮捕到案讚許外,並藉此呼籲民眾若發現不法之人、事、物請立即報案,共同打擊犯罪維護地方治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