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需攤救災經費 軍方不再全額買單

中央廣播電台/劉玉秋
11 年前
媒體報導,國防部修正「國軍協助災害防救辦法」,未來軍方派出官兵及機具協助地方救災,地方政府也應分攤費用,不再由軍方全額買單。對此,國防部副部長陳永康今天(20日)表示,過去軍方移撥戰訓及後勤保養的經費,協助地方政府救災,金額超過新台幣17億元,恐怕會影響軍方運作,因此未來協助救災的費用將回歸地方政府編列預算支應。

媒體報導指出,過去發生重大天災或意外時,國軍派出官兵、機具協助救災的經費由軍方全部買單的制度將轉變!國防部已修正「國軍協助災害防救辦法」,明確律定軍方與地方政府在救災上各負責哪些費用,避免全由國防部負擔,影響軍方戰訓及正常運作。

對此,國防部副部長陳永康20日在立法院外交國防委員會受訪時表示,從2008年到2012年之間,國防部估算花在救災的經費就已超過新台幣17億元,軍方將把原本的戰訓與保養經費移撥救災,確實造成軍方龐大負擔。陳永康說:『(原音)前一次的估算超過17億,就是把戰訓的基地跟維保費用,用到裡面去了。所以說我們整個訓練經費、保養、後勤經費這一塊移到那邊提前用了,就會犧牲品質、保養、有些採購料,尤其是訓練用的像飛行的直升機提前用掉了,後面一個年度你來不及採購,都會影響到。』

陳永康並強調,並非救災經費要與地方對半分,而是例如災後的清理環境、百姓的安置等,地方政府皆有編列預算支應,因此,這部分已得到共識,未來將由地方政府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