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大巨蛋體檢結果16日出爐,報告指出5大缺失,並建議拆除商場或是直接拆除大巨蛋本體。由於大巨蛋的防火避難安檢當初是由內政部營建署核定,外界質疑北市府與營建署的安檢標準不一,後續該以何為標準。
對此,營建署長許文龍16日受訪時表示,大巨蛋是相當特殊的建物,有一部分不受現有建築技術規則所規範,依法須由中央指定專業技術單位代為審查。營建署當時委託台灣建築中心審查大巨蛋的防火避難功能,歷經3年多,在多次要求遠雄建設公司改善後,才核發認可通知書。
許文龍表示,北市府大巨蛋體檢小組公布的5項缺失中,大約有1、2項與營建署當時審查的項目有關,若北市府有疑義,可正式發文營建署,要求營建署重新審查或另做處理。他並指出,營建署目前尚未收到北市府寄來的正式公文,若北市府向營建署提出質疑,營建署會再研議如何回覆。他說:『(原音)那現在詳細的報告因為他也還沒有送達,相關的看他們處理的意見是怎樣,是不是覺得原來內政部所核的有不妥的地方,當然市政府可以依法來再向部裡面表示他們的不同意見,看看怎麼處理。』
許文龍並強調,大巨蛋整個建案的權責屬於北市府,不論營建署對於安檢的意見為何,北市府有權力決定保留或拆除大巨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