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薪四法規定與工會協商 工商團體:不可行
中央廣播電台/劉品希
11 年前
立法院院會明天將審查「加薪四法」,工商團體今天(16日)為此拜會行政院長毛治國,希望他能透過黨政協商調整修法方向。全國工業總會秘書長蔡練生表示,企業界都贊成在公司章程中明訂應提撥盈餘為員工加薪,但要與工會協商則「做不到」;企業界也支持縮短工時,但應保留調整工時的彈性空間。
國民黨力推「加薪四法」,立法院也已將工廠法、公司法與勞基法等修正案排入17日院會優先討論議案。相關草案規定企業或工廠必須在公司章程中明訂只要企業年度營收有盈餘時,必須強制分紅給員工或幫員工加薪,否則最重可開罰新台幣500萬元。不過,工商團體反對部分條文。
全國工業總會、全國商業總會等10個工商團體16日赴行政院拜會院長毛治國。全國工業總會秘書長蔡練生指出,企業若有獲利,本來就該與勞工分享,企業界都支持在公司章程中明訂應以年度盈餘的一定比例增加勞工薪資,但修法要求盈餘分配須與工會討論,這確實做不到。
蔡練生強調,盈餘分配是董事會的職權,一家企業可能有數十個工廠、數十個工會,各工廠盈虧不一,若硬性規定須與工會協商,不但影響公司自理與股東權益,也將造成勞資對立。他說:『(原音)早上台塑打給我,他有38個工會,他說請問你我要跟哪個工會去協商?他每個廠就一個工會,工會跟工會間還可以串連,又再成立工會,所以一家企業裡面工會一大堆,那我即使有心要跟工會去協商,我找不到一個頭,工會跟工會間利益是不一致的。有個廠賺錢、有的廠賠錢,每個人想法會不一樣。』
此外,行政院近日初審完成勞工週休二日方案,勞工工時將由目前的雙週84小時降為單週40小時;加班上限則由現在的46小時提高到54小時。對此,蔡練生表示,週休二日已是國際趨勢,企業界支持縮短工時,但應讓企業保持調整工時的彈性,且應再調高加班時數上限,才能因應急單出口等狀況,否則只會造成產業外移,這對台灣的經濟相當不利。
蔡練生並批評勞動部未提出配套措施,行政院在通過相關法案前也未與工商團體討論。他希望毛治國能以院長的高度,透過黨政協商調整修法方向,讓企業能夠永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