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4/04/132.公司名稱:海洋風力發電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子公司海洋風力發電股份有限公司與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苗栗區營業處,雙方依「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及「電業法」簽訂「風力發電系統電能購售契約」,購售電期限自首次併聯日(裝表計量日)起20年。8.因應措施:不適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