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教育及文化、經濟委員會上午繼續聯席審查行政院版能源安全及非核家園推動法草案、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及台灣團結聯盟黨團版非核家園推動法草案、親民黨團版零核電家園推動法草案等案。
除102年5月20日逐條審查時表決通過第1、2條,明訂「2025年前完成非核家園目標」及「逐步停止核能發電」等,以及上午表決通過在野黨提出的「核四不發照、核一二三不延役」條文之外,委員會也通過綜合各修法版本的第3條條文。
第3條明訂「政府為強化能源供給與需求,應推動產業結構調整,減少發展高耗能產業,並於供給面增加替代性之潔淨能源、於需求面提升能源使用效率,建構節約能源基礎設施,逐步停止核能發電。」
此外,其餘10條文全數保留送交朝野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