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捷殺人案上訴高院 鄭捷被裁定繼續羈押

NOWnews/
11 年前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犯下「北捷隨機殺人事件」,造成4死22傷慘劇的殺人魔鄭捷,一審時被新北地院依4個死刑,22個5到8年的有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責加起來,鄭捷總共被判了144年6個月,但檢方與鄭捷都不服而提出上訴,新北地院7日上午移審,台北高院下午召開接押庭,最後裁定將鄭捷繼續羈押。

新北地院日前做出判決,審判書中痛斥鄭捷,性格如豺狼一般兇殘無情,犯後無絲毫愧疚之意,惡性重大至極,人神共憤,且其難以教化,依殺人罪、殺人未遂罪,判鄭捷4個死刑,8個8年有期徒刑,2個7年有期徒刑,5個6年有期徒刑,1個5年6個月有期徒刑,6個5年2個月有期徒刑,加總共144年6個月有期徒刑。

檢方認為法官對於鄭捷殺人未遂罪判決過輕,而鄭捷與其律師團則對判決結果、理由不服,雙方都提出上訴,根據《蘋果日報》報導,新北地院7日上午移審,台北高院下午召開接押庭。

鄭捷7日被提訊出庭,面對法官提問都冷冷帶過,拒絕回答,而且時不時在椅子上左搖右晃,對法官與檢方冷笑,鄭捷的律師說,鄭捷是被隔離的靈魂,有精神方面問題,不應判死,希望能與法院找出矯正方式。

法官最後問他對於羈押判決有無意見,鄭捷則回答:「沒有」,法官再問鄭捷有沒有要通知誰,他則回答:「不用」,因涉有重罪,有逃亡之虞,被裁定繼續羈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