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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紙公文12個章 柯文哲:「蓋章文化」要改變

NOWnews/ 2015.04.07 00:00
記者邱明玉/台北報導

台北市長柯文哲上周發現北市府一紙公文送到他手上,至少要蓋12個章,對比他任職台大醫院時僅需蓋4個章,他認為這樣公文流程耗時過長,希望蓋章量能減至4到6個,柯文哲今(7)日強調,這個「蓋章文化」要改變,蓋了一定要看,誰蓋章誰負責,要開始落實責任政治。

柯文哲上午出席市政會議會後記者會,接受媒體訪問時,作上述表示。

柯文哲說,一份公文送到他那裡,平均是蓋12到14個印章,每份公文平均要跑一個禮拜以上,他說,這當然一定要改變,不過牽涉到公文流程和組織有關,他已經拜託人事處、研考會、秘書處,關於整個台北市政府公文流程跟組織的改變,這需要時間去處理。

柯文哲表示,他認為一份公文平均是蓋12到14個印章,甚至有的公文蓋超過14個章,「到底有沒有在看?這個蓋章文化要改變,蓋了一定要看,誰蓋章誰負責,要開始落實責任政治,一份公文蓋了14個章,出事誰要負責」?不過柯也說,蓋章文化要改變,當然不是一天可以解決,這是一個長期的計劃。

柯文哲強調,他在台大醫院任何一份公文,都是最多四個章而已,少的話只有三個章,他重申,公文不要蓋那麼多章,蓋那麼多章是誰要負責?

柯文哲指出,減少蓋章和權力下放無關,這是責任政治的落實,一份公文蓋20個章,到底是怎麼回事?真的有人在看嗎?柯並說,這就是沒有效率,為什麼一份公文要20個人看?完全沒有道理。

柯文哲表示,他已經跟秘書長蘇麗瓊交待,蓋章的權利義務還是要明訂一個標準,蘇麗瓊還要再研擬,柯忍不住又說,「一份公文蓋20個章,到底是誰在看」?

市府發言人林鶴明補充說,按照蘇麗瓊的說法,公文會分A、B兩種表格,有些公文是上到市長的,就用A表格,有些局處可以決的,不用到市長,可以降低蓋章的數量,送到市長的是比較必要性的,這種作法強調公文分流。

媒體問到,對於會議紀錄兩個小時內要交出來,有公務員反應太操?柯文哲表示,他要求開完會後的會議紀錄出來後,要送給當日來報告的人,接到電話以後,限兩小時內對會議紀錄提出意見,如果沒有意見的話,市長就簽了,發布出去,反正就是要做,「兩個鐘頭內要做,與兩個禮拜要做,都還是要做啊」,但是拖太久,公文的效率就不見了,所以現在還是規定兩個鐘頭內要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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