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立人派出所黃姓員警於上週深夜執勤時,一名63歲周姓運將手拿一只紅色錢包,走進派出所報案,表示有乘客遺落錢包在計程車上,請警方協助找尋失主。
黃姓員警打開錢包一看,赫然發現裡面現金竟高達新台幣1萬6000元,心想失主遺失這麼多錢一定很著急,警方立刻著手找尋失主。
警方指出,檢查錢包裡面未發現有任何身分證明文件,只有一張大頭照及賣場發票,員警正愁不知如何找尋失主時,突然靈機一動以警用電腦的「臉部辨識系統」掃描大頭照,果真顯示出一名胡姓女子的資料。
但辨識系統內卻無任何聯絡資訊,從車籍資料裡也無法調閱相關資料,案件再次陷入膠著。黃姓員警就在盯著失物及賣場發票時,突然靈光乍現,想到可以藉由與賣場聯繫,取得胡姓女子會員資料,果真藉此與胡姓女子連繫上,並確認為胡姓女子所遺失。
住在彰化的胡姓女子,次日中午前來立人派出所領回失物,警方指出,胡姓女子因為一時粗心將錢包掉落計程車上,錢包內的現金是為了支付旅遊費用的,她很感謝計程車司機拾金不昧,還買了一罐茶葉要送給司機,但司機婉拒美意,只說這麼做是應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