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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生製藥:澄清媒體報導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4.02 00:00
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4/04/022.公司名稱:強生化學製藥廠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聯合報新聞網及其他媒體相關報導6.報導內容:有關媒體報導「…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今天上午表示,允成化工是誼興公司上游,公司還賣了碳酸鎂給強生製藥、衛達製藥來製成胃乳膠。允成聲稱碳酸鎂為進口合法化學原料,但食藥署認為有疑慮,已要求預防性下架。……食藥署副署長吳秀英今天表示,已知強生的「爽保樂安胃腸藥」顆粒胃散、衛達「樂胃如」膠囊疑似使用工業碳酸鎂,相關藥廠、藥商及藥房通路必須預防性下架。……」7.發生緣由:不適用8.因應措施:(1)本公司透過代理商購買到允成化工的碳酸鎂,使用在製造代工產品”爽保樂安 胃腸藥”顆粒胃散。自民國100年至民國104年間,進貨6批,共計購買300公斤 。經衛生局於民國104年4月1日到廠實地查核並確認,本公司除此產品外,其 他所有產品皆未使用。(2)關於本公司購買原料時有嚴格的審核規定,皆要求供應商提供檢驗報告及不定 時要求供應商提供第三公證單位檢驗證明檔案(例如:SGS重金屬檢驗報告)。 另本公司驗收原料時,皆依食藥署的規定,逐批檢驗,經確認合乎藥典規格後 ,才可使用產品生產製造。(3)本公司為消除消費者疑慮並確保消費者權益,已預防性下架回收該產品。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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