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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鼎生技:公告本公司104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3.31 00:00
一、本公司於民國104年2月10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計新台幣100,000,000元整,業經呈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4年3月5日金管證發字第1040005489號函核准在案。二、依照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後:(一)、公司名稱:國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1.IG01010生物技術服務業2.C199990雜項食品製造業3.F102170食品什貨批發業4.C802041西藥製造業5.F108021西藥批發業6.C802100化粧品製造業7.F108040化粧品批發業(三)、本公司所在地:新北市淡水區中正東路一段3巷9號10樓。(四)、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13人、監察人3人,任期自103年5月30日至106年5月29日,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五)、公司章程訂立日期:本公司章程訂立於民國91年9月30日,最近一次修訂於102年6月19日。(六)、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額定資本總額為新台幣2,000,000,000元,分為20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實收資本額為780,190,000元,分為普通股78,019,000股,均為記名式普通股。(七)、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及其發行條件如下:1.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總數1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每股發行價格新台幣20元,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15%計1,500,000股供員工認購,其餘85%計8,5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每仟股認購108.9478股,員工及原股東放棄認購部分由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本次現金增資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份,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由股東自行至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股東未拼湊購及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2.本次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八)、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880,190,000元,分為88,019,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九)、增資用途:充實營運資金,以支應新藥各項研發計劃及拓展國際市場等營運成長之資金需求。(十)、股票簽證機構:不適用。(十一)、代收股款銀行:代收股款行庫:台灣銀行士林分行及全國各地分行專戶存儲行庫:台灣銀行淡水分行(十二)、股款繳納日期:1.員工及原股東認股繳款日期:104年4月10日起至104年5月11日止。2.逾期未繳納股款者,依證券交易法第33條之規定喪失其認股權利,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若於期限內未收到認股繳款書者,請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地址:台北市忠孝東路二段95號1樓;電話:(02)3393-0898】三、經本公司104年3月17日董事會決議,訂定104年4月7日為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並依公司法第165條之規定,自104年4月3日起至104年4月7日止停止受理股東名簿記載之變更。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務請於104年4月2日(星期四)下午4:30前 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忠孝東路二段95號1樓)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04年4月2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四、本次增資新股之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採無實體發行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屆時除另行公告外並分函通知各股東。五、本公司最近年度經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請股東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六、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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