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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能:茲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1第1項規定辦理公告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3.26 00:00
茲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一第一項後段暨申報事項要點公告如下:一、被取得股份公司名稱:應華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已發行股份總額:91,360,995股。二、取得人資料: 取得人公司名稱:佳能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前一次 公告持股總額:14,189,412股,前一次公告持股總 額占被取得股份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比: 15.531,本次公告時持股總額:13,270,412股, 本次公告時持股總額占被取得股份公司已發行股份 總額百分比:14.525。三、取得或增減之股數、日期及方式: 於103年12月11日至104年3月26日止,經由集中交易 市場方式減少919,000股。四、取得股份之目的:未變動。五、預計於一年內再取得股份之數額及方式:未變動。六、資金來源明細:未變動。七、取得股份之股權行使計劃: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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