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富發: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一○四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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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年前
第二條 第17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3/202.股東會召開日期:104/06/11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信義路五段一號(台北國際會議中心4樓貴賓廳)。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一)本公司103年度營業報告。(二)監察人審查本公司103年度決算表冊報告。(三)103年度背書保證辦理情形報告。二、承認事項(一)本公司10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二)本公司103年度盈餘分配案。三、討論事項(一)討論辦理103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二)討論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三)討論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四、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04/13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06/11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為限(包含案由、說明及標點符號在內),提案超過一項或300字者,均不列入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二、股東如欲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者,本公司將於104年04月07日至104年04月16日止受理股東就本股東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104年04月16日下午五時前〈郵寄者以104年4月16日送達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辦理提案申請手續。三、受理提案地點:興富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 收四、受理處所地址:106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76號8樓 電話:02-2755-5899#124五、本公司將於股東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於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書。六、茲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04年4月13日起至6月11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因最後過戶日104年4月12日適逢星期例假日,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過戶之股東,郵寄者以4月12日郵戳為憑,現場過戶之股東請於104年4月10日(星期五)下午四時三十分前駕臨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2段97號地下二樓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手續。本公司已採無實體發行股票,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常會開會38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106 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76號八樓)及副知證基會。開會通知書將於股東常會30日前寄發各股東,屆時未收到者,請逕向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部洽詢﹝電話:02-27035000﹞,另持股未滿一千股股東之召集通知依證交法第26條之2規定,以公告方式為之,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