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富發: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03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11 年前
第二條 第11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3/202.增資資金來源:盈餘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269,221,533股4.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5.發行總金額:新臺幣2,692,215,330元6.發行價格:不適用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300股。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配發不足壹股之畸零股,按面額以現金分派之;股東亦可於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自行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若未辦理拼湊者,其餘畸零股由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份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為考量業務發展之需求,藉以充實營運資金。13.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案俟提報股東常會通過,並報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會訂定增資配股基準日。(2)如嗣後因買回本公司股份、將庫藏股轉讓、轉換及註銷或轉換公司債及員工認股權憑證依發行及轉換辦法轉換時,則股東配股(息)率因此發生變動者,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3)本案如遇法令變更或經主管機關核定修正,或因客觀環境變更而須修正時,擬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