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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打槍 陸男要法院判決女方嫁給他

中央社/ 2015.03.18 00:00
(中央社記者邱國強北京18日電)廣東中山市一名男子不滿婚友社未能介紹讓他滿意的女子,一狀告上法院但一審敗訴。此人事後不但上訴,還要求法院將一名嫌他太矮而拒絕配對的女公務員判決嫁給他,結果被駁回。

廣州日報報導,今年34歲,在中山市從事運輸業的趙亮(化名),2013年向當地一家婚友社登記徵婚,並簽訂合約,規定婚友社1個月內須介紹不少於3名符合條件的女性給他,費用為人民幣1000元。

報導指出,這家婚友社先後介紹4名女子與趙亮見面,但趙亮都不滿意,因此一狀告上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指控婚友社違約及詐欺,並要求全額退費。

趙亮一審時向法庭指控,他在合約中曾要求,婚友社介紹的女子,身高須與他差不多在160公分左右。但婚友社在合約裡記載的女方身高卻是150公分。

法官認為,趙亮與婚友社在此案中均有責任,因此一審判決婚友社退還趙亮500元。但趙亮不服判決,向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上訴,不但訴求全額退費,還要求婚友社將一名嫌他太矮而拒絕配對的女公務員判決嫁給他。

報導說,趙亮在婚友社介紹階段,曾看上徵婚名單上一名在中共中山市委機關工作的女職員。經婚友社徵詢,這名女職員認為趙亮身高只有160公分左右,便拒絕配對。但趙亮仍不死心,持續要求婚友社提供女方的住址及電話,遭到拒絕。

報導提到,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趙亮的上訴理由「缺乏理據」,因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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