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焱: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發布:(台灣時間)
資料更新:(台灣時間)
第二條 第11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3/132.預計發行價格:每股發行價格新台幣0元3.預計發行總額(股):3,145,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31,450,000元4.發行條件(含既得條件、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等)之決定方式:(1)發行價格:無償發行新股配發予員工,每股發行價格新台幣0元。(2)既得條件: (a)於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期滿一年仍在本公司任職者,得分批既得30%股份。 (b)於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期滿二年仍在本公司任職者,得分批既得30%股份。 (c)於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期滿三年仍在本公司任職者,得分批既得40%股份。(3)發行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4)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式 (a)員工非因發行辦法所訂之正當理由於限制解除日前離職時,本公司應於 員工離職日以無償方式收回其所獲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並予以註銷。 (b)於限制解除日前員工死亡者,以死亡日為限制解除日:員工因受職業災害 致死或一般死亡者,由繼承人於員工死亡日取得該員工獲配之全部限制員 工權利新股。5.員工之資格條件:(1)以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給與日當日已到職之本公司正式編制之在職員工為限。(2)給予員工及可獲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數量,將參酌年資、職級、工作績效 、整體貢獻、特殊功績或其它管理上需參考之條件等因素,由董事長核定後 提報董事會決議,惟具經理人身份者,應先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同意。(3)本公司給與單一員工得獲配或認購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股數限額依募發準則 相關規定辦理。6.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為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專業人才、激勵員工及提升員工向心力,以期共同創造公司及股東利益。7.可能費用化之金額:若以董事會決議日之前一交易日(104年3月12日)本公司普通股股票收盤價每股新台幣55.7元預估總費用化金額約為新台幣175,177仟元,依既得期間3年攤提,每年費用化金額約為新台幣58,392仟元。8.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及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目前實際流通在外股數62,900,000股,預計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占目前實際流通在外股份總數之比率約為5%。以所訂既得期間三年及目前實際流通在外股數計算,每年對每股盈餘稀釋最多約為新台幣0.93元,結合營運成本控制後,尚不致對股東權益造成重大影響。9.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1)既得期間員工不得將該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出售、質押、轉讓、贈與他人、設定,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2)既得期間該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仍可參與配股配息及現金增資認股。10.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含股票信託保管等):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後須立即交付信託保管。11.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案獲決議通過後,如有未盡事宜,除法令另有規定外,全權授權董事會依相關法令修訂或執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