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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科嘉: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4年股東常會之相關事宜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3.12 00:00
第二條 第17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3/122.股東會召開日期:104/06/23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中和區中山路二段311號2樓(宸上名品飯店)4.召集事由:報告事項:(1)103年度營業狀況報告。(2)審計委員會查核103年度決算表冊報告。(3)發行國內有擔保可轉換公司債報告。(4)修訂「董事、經理人行為準則」報告。承認事項:(1)承認103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案。(2)承認103年度盈餘分派案。討論事項:(1)修訂「公司章程」案。(2)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案。(3)修訂「董事選舉規範」案。選舉事項:(1)補選獨立董事案。其他議案:(1)解除新任獨立董事競業禁止案。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04/25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06/23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股東常會召開時間:104年6月23日早上09時00分;受理股東開始報到時間:104年6月23日早上08時30分(二)依據本公司章程第52條規定,受理股東提案權及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1)股東資格:截至本次停止過戶期間前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1%)以上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年度股東常會議案。(2)議案內容:議案以一項為限,超過一項者均不列入。提案內容以三百字為限,超過三百字者不予列入議案。(3)受理獨立董事提名公告:本次獨立董事應選名額為 1席,詳細內容請參閱 採候選人提名制選任董監事相關公告。(4)受理期間:自民國104年4月15日上午9時起至民國104年4月25日下午5時止。(5)受理處所:新北市中和區連城路168號8樓。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三)公司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之情形:(A)提案股東於董事會訂定之股東名簿基準日或截至該次停止過戶期間前,持股未達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1%);(B)其提案按上市法令非股東會得決議;(C)提案超過一項(均不列入議案);(D)超過三百字者;(E)逾董事會訂定之截止日期始提出者。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股東應檢附被提名人姓名、學歷、經歷、當選後願任獨立董事之承諾書、無台灣公司法第三十條規定情事之聲明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檔案。(四)公司董事會得不列入候選人名單之情形:(A)提案股東於董事會訂定之股東名簿基準日或截至該次停止過戶期間前,持股未達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1%);(B)逾董事會訂定之截止日期始提出者;(C)股東提名人數超過獨立董事應選名額;(D)未檢附前述「應檢附資料」所列相關證明檔案;(E)所提名獨立董事人選不符法定資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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