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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科嘉: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國內有擔保可轉換公司債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3.12 00:00
第二條 第11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3/12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科嘉(開曼)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1次有擔保可轉換公司債3.發行總額:新台幣壹億伍仟萬元整4.每張面額:新台幣壹拾萬元整5.發行價格:票面金額之100%~102%6.發行期間:三年期7.發行利率:年利率0%8.擔保品之總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銀行擔保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購置機器設備及廠房裝修10.承銷方式:詢價圈購方式對外公開承銷11.公司債受託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12.承銷或代銷機構:國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13.發行保證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14.代理還本付息機構: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15.簽證機構:不適用16.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相關辦法將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奉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另行公告。17.賣回條件:相關辦法將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奉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另行公告。18.買回條件:相關辦法將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奉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另行公告。19.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相關辦法將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奉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另行公告。20. 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相關辦法將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奉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另行公告。21. 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可轉換公司債實際發行及轉換辦法擬授權董事長視金融市場狀況與主辦承銷商共同議定。(2)本次發行國內可轉換公司債之主要內容(包括計畫內容、計畫項目、預計資金運用進度及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發行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有未盡事宜,或因客觀環境或法令規定而需要修訂或修正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3)本次發行之國內第一次有擔保可轉換公司債,經奉主管機關核准募集並發行後,上述發行條件確認後,再行公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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