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4/03/122.公司名稱:永捷高分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不適用8.因應措施:不適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自102年9月參與工研院舉辦之『邁向2020創新年代–歐盟科研合作契機』說明會,即積極運用既有技術與管道投入與歐盟共同合作開發計畫,並於工研院歐盟促案團隊之大力協助之下,順利與歐洲最大的應用科學研究機構 Fraunhofer IPA(製造技術和自動化研究所)於導電高分子以及奈米材料之應用達成共同合作開發之共識,並於104年3月12日於工研院簽訂技術合作備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