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購Apple Watch回台銷售 NCC籲勿觸法

中央廣播電台/吳琍君
發布:(台灣時間) 資料更新:(台灣時間)
Apple Watch即將於4月24日在全球開賣,不過台灣何時上市還不確定。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11日)提醒民眾,想從海外搶購這項產品回台販售,必須取得NCC型式認證始得販售,否則一經查獲,將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但如果是民眾從海外帶回自用,只要在10只以內,就無需檢附型式認證。

備受國際矚目的Apple Watch即將於下個月24日在全球開賣,雖然台灣不在首波開賣的名單內,但勢必會有「果迷」從海外搶購,帶回台灣販賣或自用。

對此,NCC特別在11日提醒果迷,根據射頻器材管理辦法,民眾如果是為了自用,只要攜帶5只以下或郵寄2只以內入境,無須取得NCC的型式認證和進口許可;如果是攜帶6只以上、10只以下,或郵寄3只以上、10只以下入境自用,也不需取得NCC型式認證,但需檢附NCC的進口許可證。但如果是販售未取得NCC型式認證的Apple Watch,一經查獲,將按電信法處以新台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NCC主任秘書何吉森說:『(原音)如果是一般民眾從國外直接購買Apple Watch,然後為了自己自用,然後自己攜帶入境通關,原則上是不用取得相關的型式認證的。但是販售的,如果它是沒有取得型式認證,那按照電信法規定,我們會有相關規定來處理。』

NCC呼籲想從海外攜帶Apple Watch回台販售的民眾,即使是在網路上銷售,也一定要取得型式認證,以免觸及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