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笛森:董事會決議本公司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之增資基準日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11 年前
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4/03/102.公司名稱: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1)本公司己於103年6月17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預計發行總股數為2,000仟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無償發行。業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3年8月4日金管證發字第1030029501號函准予申報生效在案。(2)本公司於104年3月10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發行103年第一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股數為2,000仟股,增資基準日訂於104年3月30日。8.因應措施:依股東常會及董事會決議進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發行。9.其他應敘明事項:依發行辦法,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通知到達之日起一年內,一次或分次發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