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警察局斗六警分局今天表示,68歲的張姓男子於1月12日至斗六市某自助餐店購買兩個便當,結帳後趁店內忙碌之際,順手牽羊從餐盤上偷了5隻雞腿。
當張男準備離去之際,店員發現張男便當袋內有未結帳的雞腿,於是衝出店外,握住張男騎乘的機車把手,被拖行了數十公尺,最後還是被張男逃逸。
警方據報,調閱路口監視器過濾,發現機車是張男向鄰居借的,於是傳喚到案說明。
張男表示,他因家境貧困,女兒又患有重度癲癇,由於女兒想吃雞腿,他才出此下策,造成店家受損及店員受傷,他深感抱歉。
警方表示,店家及受傷的員工瞭解張男處境後,非常同情,雙方已達成和解,店家及員工將把和解金新台幣2000元捐給慈善團體,並把捐款收據寄給張男,希望把功德迴向給張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