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將派員出席土耳其進口手機防衛措施調查聽證會

大成報/
11 年前
【本報訊】面對土耳其政府宣布擬對進口手機實施全球防衛措施案,經濟部除與全國工業總會、台灣區電機電子同業公會及手機業者召開多次會議研商因應策略外,並將由國際貿易局及經貿談判代表辦公室偕同律師組成法律團隊,赴土耳其參加本(104)年3月3日至4日對進口手機展開之防衛措施調查聽證會,以捍衛我國手機產業及出口商之利益。

土耳其於103年12月5日對本案展開調查,依據土國統計局資料,本案我國受影響金額於2011年至2013年分別達1,890萬、6,393萬、5,714萬美元,占土國同類產品總進口量比例分別為0.38%、2.21%、1.47%;且我國於本調查案中係第5大進口國(前4大進口國為中國大陸、越南、韓國、印度)。

本案原則上調查過程為9個月,即本年9月4日前中止 ;必要時將再延長6個月,至105年3月4日終止。若調查結果認定土耳其國內產業確因受調查產品絕對或相對增加而遭受嚴重損害或受嚴重損害之虞,土國可能對進口品採行提高關稅或進口數量限制(配額)。防衛措施之實施期間原則上以4年為限,惟在特定條件下得予延長,但最常不得超過8年(開發中國家會員則不得超過10年)。

經檢視本案原告土商Vestel公司之申請書及相關文件,我經貿法律團隊認為土耳其在調查認定上可能不符合WTO防衛協定及GATT 1994第19條之規定,包括:無不可預見之發展;進口數量激增並未危及土國手機產業;進口數量激增、嚴重損害之虞及因果關係之分析與認定基礎薄弱等。況且我國業者所生產之手機屬高端智慧型手機,與土國自有品牌在價格上具有市場區隔,應爭取排除於本調查案件中認定對土國國內市場所造成之損害。

土耳其為WTO會員中使用防衛措施最多的會員之一,根據WTO秘書處之統計,自1995年WTO成立迄今,土國曾展開防衛措施調查20件,實施防衛措施14件,調查中有3件,成案率高達8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