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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後轉職潮,雇主請勿要求提供非就業所需隱私資料

大成報/ 2015.02.25 00:00
【大成報記者黃惠偵/新竹報導】鑒於民眾求職時,時常會面臨雇主詢問有關個人隱私的問題,例如「你有計劃什麼時候結婚嗎?」、「你打算什麼時候懷孕?」、「你有什麼病史?」新竹市政府特別提醒雇主,就業服務法已增列保護隱私條款,徵才面試提問時,應該尊重求職者的權益,不可強迫回答,否則可能觸法受罰。

勞工處舉例說明,小梅學校畢業後,到一家通訊公司應徵客服人員,面試當天,主考官詢問她是否有卡債和貸款,小梅非常驚訝!不知為何應徵客服人員卻必須留下這些資料?勞工處表示,卡債與借款屬個人生活資訊類別之範疇,就業隱私必須在符合該職缺的專業性、經濟或公益上的目的性、必要性與無不正當之聯結等要求時,雇主才能依法蒐集。

因此,小梅的雇主應證明招募客服人員所要求提供的個人財務狀況與該職缺的專業有正當合理聯結,否則可能違反就業服務法而被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另外,市府與新竹就業中心將於本(104)年3月10日上午10時至下午2時,在科管局活力廣場體育館(新竹市新安路2之1號),共同舉辦「竹科薪勢力 羊年最得意--2015科技業聯合徵才活動」,屆時歡迎求職民眾前往參加。市府祝福年後求職、轉業的民眾,儘早找到合適工作,進入理想職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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