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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立院三讀兒少法 NCC將輔導業者3C產品加示警語

NOWnews/ 2015.02.23 00:00
記者林靖堂/台北報導

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兒少法》修正案,明定兒童及少年不得超過合理時間持續使用電子類產品,為此,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表示,將積極輔導業者在手機及具通話功能的平板電腦商品、外包裝及說明書上加註警語及注意事項,提醒國人注意視力保健,並請家長重視兒童及少年視力健康等身心發展問題。 NCC官員表示,由於近年來3C產品普及,國人與兒童及少年接觸3C產品機會增加,近視比率因而大幅提高;同時,長時間使用3C產品,亦可能造成兒童及少年的注意力容易不集中,社交溝通能力也會受到影響,甚至造成親子關係疏離。基於《兒少法》修正案修正案立法精神,未來將輔導業者加示警語。

NCC說,將積極輔導業者在商品本體、外包裝及說明書上加註以下警語及注意事項,提醒國人注意視力保健,及家長重視幼兒視力問題,包括:

一、警語:使用過度恐傷害視力。

二、注意事項:使用30分鐘請休息10分鐘;2歲以下幼兒不看螢幕,2歲以上每天看螢幕不要超過1小時。

目前計有10家業者已於上市商品標示警語及注意事項,預計104年下半年配合辦理之業者將可達2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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