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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邦:夲公司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股款繳納憑證劃撥暨上櫃相關事項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2.16 00:00
壹、本公司於103年12月05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新股15,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額計新台幣150,000,000元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3年12月26日金管證發字第1030051201號函准予申報生效在案,俟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同意後,於104年02月26日起先行依規定以股款繳納憑證上櫃買賣。貳、茲依照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新股上櫃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原已申請上櫃買賣股票:普通股51,867,028股,每股面額NT$10元,計新台幣518,670,280元整,均為記名式普通股。二、本次現金增資申請上櫃之股款繳納憑證:股款繳納憑證15,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150,000,000元整。三、累積申請上櫃總股數:含股款繳納憑證共計66,867,028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668,670,280元整。四、股款繳納憑證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五、股款繳納憑證簽證機構:採無實體發行,不適用。六、辦理股務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公司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02-6636-5566)參、股款繳納憑證之劃撥及上櫃:本次現金增資股款繳納憑證訂於104年2月26日(星期四)直接劃撥至 台端指定之台灣證券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證券集保帳戶,並於同日上櫃買賣,股東不得請求交付股款繳納憑證。增資發行新股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以無實體換發,同時逕予替換上櫃並註銷股款繳納憑證,屆時將另行公告股款繳納憑證下櫃及增資新股上櫃日期。肆、未提供集保帳號及尚未開立集保帳戶之股東,請先至各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本次未採集保帳簿劃撥領取者,本公司將與股票發放前,另行寄發股票發放通知書並加蓋原留印鑑後,駕臨或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公司代理部辦理股票劃撥手續。伍、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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