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的日月潭水上活動,業者多以手划船方式供遊客租用,因此縣府依照小船管理規則之規定發給小船執照,依法辦理檢查丈量,並公告總量管制222艘。因應船舶法於民國102年底修正,小船檢查丈量業務移交航政機關,中央解釋手划船屬未具船型浮具,由地方政府自訂自治規則納管。
縣府參照其他縣市經驗,將相關檢查發照規定法制化,檢討並徵收合理規費,以保障遊客安全,另縣府也要求業者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每一乘客新台幣200萬元。為符合業者實際需求, 2月11日 訂頒該管理要點,容許業者變更種類為獨木舟或水上腳踏船等,未來縣府將持續進行浮具的管理及檢查,以保障遊客的權益及安全。
觀光處長王源鍾表示,水域遊憩活動是日月潭地區的旅遊元素之一,配合要點的訂定,未來將持續將針對浮具辦理檢查,以保障遊客安全。縣府也將適度輔導業者轉型水上腳踏船等,創造不同的旅遊體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