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局調查,(雙)鵬於104年曾供「水血」產品給新北市11家業者,共1萬2712公斤,經查5家已陸續完成自主下架回收683公斤,其餘業者截至今天,問題產品都已售罄。
衛生局表示,「水血」產品保存期限約3天,為確保消費者權益,已函業者停止使用(雙)鵬「水血」產品。
衛生局說,使用(雙)鵬生產的「水血」產品業者,應即刻辦理下架回收,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範,業者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時,應即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辦理回收,並通報衛生主管機關。
衛生局呼籲,切莫心存僥倖,若經查獲仍販售(雙)鵬公司水血產品,將依法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1040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