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牛雜碎不算內臟 經長:屬可開放

中央社/ 2015.02.11 00:00
(中央社記者黃巧雯台北11日電)外傳我國將准許骨髓、血管、頭骨肉、面頰肉、食道肌與牛脂6項牛雜碎進口,經濟部長鄧振中今天說,此6項牛雜肉品非內臟部分,原本就可進口,將盡快邀相關單位討論後公告。

鄧振中8日率領經濟部國貿局長楊珍妮等人訪問華府,預計15日返抵國門,此行除了將聚焦台美雙邊經貿議題外,我方將表達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協定(TPP)意願,並爭取參與TPP第2輪談判。

媒體報導,為爭取加入TPP,經濟部擬准許骨髓、血管、頭骨肉、面頰肉、食道肌與牛脂 6項牛雜碎進口。

經濟部表示,根據民國99年修正的食品衛生管理法規定,已禁止近10年內曾發生牛海綿狀腦病國家的牛內臟進口。

至於不屬於內臟的牛雜碎部分,經濟部表示,由衛生福利部邀集學者專家,經過嚴密評估,確定不屬於內臟,且食用安全無虞後,才允許進口,如牛筋、耳、唇等,並自99年允許不屬於內臟的牛雜碎進口至今,沒有任何問題。

鄧振中接受訪問時指出,頭骨肉、面頰肉等 6項牛雜碎項目,並非屬於內臟器官,「因此沒有開不開放的問題」,本來不屬於內臟,就是開放項目,過去因相關法令定義不清,因此商人不敢進口。

鄧振中強調,未來還需弄清楚相關進出口規定,讓外界瞭解哪些是許可進口項目,將儘速邀集相關單位開會討論,並對外公告;據了解,將由國貿局研擬專屬稅則號列。

另外,為融入區域經濟整合,我國持續爭取加入TPP機會,外界關切,未來是否會以開放美牛內臟進口,以換取加入TPP,鄧振中表示,目前我國法律已規定不能開放,除非法律修改,否則無法開放,若此次美方有表達關切,將向美方說明我國現行法律規定的情況。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