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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UBER逾千萬 交部:春節照抓

中央商情網/ 2015.01.29 00:00
(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2015年1月29日電)交通部今天表示,將持續加強稽查並罰款,切斷違規營業的新興叫車服務UB ER的供應鏈,春節期間稽查也不會停。

UBER於2013年在台灣成立「台灣宇博數位服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登記營業項目是資訊業,對外宣稱與合法小客車租賃業合作,以租賃車提供代僱駕駛派車。

交通部發現,UBER實際是違規招攬自用車兼職賺外快,從事運輸業,交通部多次呼籲業者遵守法令,申請運輸業登記,UBER卻不理會。

交通部公路總局去年9月以違返公路法令稽查UBER並開罰。

因UBER主要營業範圍在台北地區,公路總局台北市及台北區監理所,每週都有排4班人力稽查,另新竹區監理所每週2班,桃園與松山機場,由監警聯合稽查。

公路總局說,即使春節期間,稽查也不會暫停。

公路總局統計,截至27日,針對UBER公司開出罰單133張,罰鍰新台幣1655萬元, 另針對加入UBER違規營業自用車開出132張罰單,罰鍰660萬元,總計罰鍰超過2000萬元,132輛自用車的車牌也吊扣2個月。

公路總局說,UBER提起行政訴願,已繳納部分到期的罰單,公司部分繳了8張50萬元,個人車輛部分繳了13張65萬元。

不過,UBER仍舊違規營業,公路總局表示,會持續加強稽查及罰款,並設法切斷UBER的供應鏈,也就是透過宣導,讓自用車車主了解,加入違法的UBER,會受到重罰。

公路總局說,自用車若違法從事運輸業,除了罰鍰5萬至15萬元外,還會吊扣車牌2個月至6個月,而吊扣車牌期間仍被發現違規,將吊銷車牌1年,1年後車輛新驗車、領牌後才能再上路。

公路總局說,吊扣或吊銷車牌都是屬於重大違規處分,希望自用車車主不要為了賺外快,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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