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4/01/262.公司名稱:桂盟國際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業務原委由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自民國104年4月1日起,改由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代理部辦理,業已經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保結稽字第1040001147號函覆准予備查。8.因應措施: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凡本公司股東自104年4月1日起洽辦股票過戶、領息或配股、變更地址、股票辦理掛失、質權設定撤銷、印鑑變更或掛失及其他相關股務作業事宜,敬請親臨或郵寄至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八十三號五樓,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代理部辦理,電話:(02)6636-5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