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兒少法規定,兒童及少年不得出入酒家、特種咖啡茶室、成人用品業等危害身心健康場所。
三讀修正通過條文增訂,特種營業場所、成人用品零售店與電子遊戲場等,應距離幼兒園、國民中小、學、高中、職校200公尺以上,並檢附證明文件經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登記後始得營業。
院會也通過附帶決議,經濟部1個月內清查這些類型特種營業場所在各縣市轄內距校園200公尺內店家,並輔導遷離或轉業。
現行兒少法規定,兒童及少年不得出入酒家、特種咖啡茶室、成人用品業等危害身心健康場所。
三讀修正通過條文增訂,特種營業場所、成人用品零售店與電子遊戲場等,應距離幼兒園、國民中小、學、高中、職校200公尺以上,並檢附證明文件經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登記後始得營業。
院會也通過附帶決議,經濟部1個月內清查這些類型特種營業場所在各縣市轄內距校園200公尺內店家,並輔導遷離或轉業。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