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4/01/202.公司名稱:健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証券處理準則”規定辦理8.因應措施: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103年現金增資股款215,600,000元已全數收足,並訂104年1月20日為現金增資基準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