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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者隱瞞 芊鑫案還有漏網之魚

中央廣播電台/沈雅雯 2015.01.19 00:00
台灣在去年爆發不肖業者「芊鑫實業社」將工業染劑「二甲基黃」違法添加在豆乾食品當中,事件在衛生單位全面稽查後逐漸平息,沒想到豆腐乳最近又被驗出也含有二甲基黃,而且來源同樣是芊鑫,顯示還有漏網之魚。食藥署今天(19日)坦言行政調查確實有極限,業者刻意隱瞞不法,需要檢調協助才能斬草除根。

去年12月,台灣的豆乾產品遭到香港衛生單位驗出含有可能致癌物「二甲基黃」,食品藥物管理署隨即展開全台稽查,下架100多項相關產品,總計8萬多公斤,事件才暫告一段落。

消費者原以為市面上的豆製品應該已經沒有問題,不料香港衛生單位本月16日又驗出台灣出口的「度小月辣腐乳」含有二甲基黃,食藥署循線追查,問題原料同樣來自芊鑫實業社。

食品添加物業者「瑋順行」在先前的食安風暴中已經被發現曾經向「芊鑫」購買問題原料,卻沒有坦承半成品有銷往「仁傑食品」;而「仁傑食品」明知瑋順行的來源可能有問題,卻仍向瑋順行採買,雙方都涉及不法。

豆腐乳捲入二甲基黃風波,顯示當時的稽查掃蕩沒有徹底。對此,食藥署簡任技正王德原坦言,如果業者刻意隱瞞,行政單位確實很難徹底清除不法。王德原說:『(原音)在行政調查的過程中,是有它的極限性。我們在對於業者的上、下游的瞭解,一定是依據業者所提出的單據,跟我們在現場所能夠稽查到的任何證據來追查,所以如果今天業者刻意隱瞞,或者業者以現金交易而不告知,其實行政人員很難在現場做到有效的稽查,那這一塊我們還需要檢調的協助才有辦法做更好的調查。』

依據食安法的規定,業者若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卻沒有主動通報,最高可處新台幣300萬元罰鍰;在食品中違法添加,則可處新台幣6萬到2億元罰鍰,還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食藥署呼籲業者要秉持良心、自律,不要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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