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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獄發明可減刑 大陸專利販售新客源

中央社/ 2015.01.19 00:00
(中央社台北19日電)中國大陸法律列明囚犯有「發明創造或重大技術革新的重大立功表現」時可以減刑,以致監獄外興起一種為犯人減刑而設的專利販賣產業鏈,有些公司甚至能為犯人「量身訂做」專利。

北京青年報報導,2014年12月9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當庭宣判,裁定減去原足協副主席、國家體育總局足球運動管理中心主任南勇一年有期徒刑,減刑原因之一是南勇在服刑期間發明4項專利,獲得監獄方面的表揚。

報導說,因在獄中進行發明創造而獲得減刑的現象並不少見,在利益趨動下,為服刑人員提供專利發明助其減刑的機構漸趨規模化、專業化,而大陸法律法規在對服刑人員的發明專利進行評估和認定這一領域,尚沒有統一的規定。

報導調查發現,服刑人員的專利幾乎全部是較容易的實用新型專利,「行情價」約人民幣4000元至7000元,從開始制定發明方案到成功申請專利,需要半年至一年的時間。

較難的發明專利,費用則是1萬到6萬元不等,需要一年至兩年的時間,但申請成功後對減刑會有很大幫助,還會增加減刑的時間。

目前,除了直接標明提供發明創造專利減刑服務的智慧財產權代理機構,網上也出現不少號稱可量身訂做的智慧財產權代理機構。

報導引述網站客服談話表示,就算客戶無法自行研發專利,網站也可以幫忙聯繫賣家轉讓專利,但客戶必須向監獄問清楚,何種專利才有助減刑。

目前,什麼樣的專利可以申請減刑,如何認定、如何申請等問題,大陸仍沒有統一的法律法規來規定,而決定服刑人員專利能否獲得減刑的監獄所在地法院,大部分也對此沒有明確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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